档案馆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场所浅谈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6-4176.2008.07.020

档案馆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场所浅谈

引用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这是党和政府对档案馆建设的高度重视,也是对档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更是档案部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开展为民服务的新途径.本文结合我市正在进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实际,对档案馆如何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场所谈一些想法.

档案馆建设、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条例、公共图书馆、组织获取、中心工作、为民服务、提供便利、档案工作、档案部门、党和政府、新途径、实施、设置、设施、设备、人民、配备

G27;G25

2008-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5-4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浙江档案

1006-4176

33-1055/G2

2008,(7)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