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4176.2005.03.017
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的几点思考
@@ 一、建立现行文件利用中心的背景及意义
现行文件利用中心是中国特色的文件中心.它搜集的重点是现行文件,既包括"随时形成,随时报送"的现行文件,也包括各单位形成的已进入档案室保管但依然为当前业务所需要、仍在贯彻实施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如此档案馆提供档案利用就会有10到20年的时间差,而保管可以公开的文件的机关档案室提供利用的对象又主要是本单位,社会公众无法利用,因此需要一个综合机构即现行文件利用中心,将存放在各机关档案室的档案中还具有现行作用的文件及新形成的具有政策性、法规性、服务性、公益性的文件集中起来,向广大社会公众开放.由档案部门来建立现行文件利用中心,承担相应的政务公开职能,这在其他国家是很少见的.政务公开原本不是档案部门的法定职能.但档案部门作为政府专司信息资源管理的主要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发挥"信息总汇"的优势,积极为政府职能的转变作出贡献.
国家档案馆、现行文件、文件利用、档案部门、文件中心、机关档案室、政务公开、立档单位、接收范围、政府职能、信息资源管理、人民共和国、中国特色、移交、提供利用、实施办法、其他国家、公众、法定职能、档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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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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