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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6552.2014.03.001

媒体·企业·公共性--《新快报》事件引发的新思考

引用
在媒介形式演进的历史进程中,媒体与企业的关系随之几经变化,大致出现了两个方向,一是在资本合谋下其乐融融、和平相处,二是在新旧媒体领域中剑拔弩张、刀兵相见,这两个方向都偏离了媒体与企业关系的正常状态,削弱甚至掣肘传媒公共性的实现。而市场化的当下,媒体与企业的关系又面临着媒体权力寻租、企业恶意利用、媒体与企业合谋等重重压力。因而,建立良好的媒企关系应当遵循四个基本原则:媒体应对负外部性保持警惕,企业应对媒体监督多些包容,媒体与企业之争议应回归事实,媒体与企业之合作应恪守责任。

媒体与企业、《新快报》、公共性

G21(新闻学、新闻事业)

2014-08-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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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学院学报

1008-6552

33-1334/G2

2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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