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关于作者署名的说明
文章作者应同时具备以下4项条件:(1)参与论文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分析与解释;(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3)能按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对学术问题进行解答,并最终同意论文发表;(4)除了负责本人的研究贡献外,同意对研究工作各方面的诚信问题负责.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也不宜列为作者.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作者名后用上角码编号,同时作者单位前均冠上编号,作者与作者单位通过编号对应.作者单位名称及邮政编码、通信作者姓名及Email地址,均置于作者姓名排序下方.作者单位需著录全称,如作者为同一机构的不同科室,要全部著录,不做缩略处理.作者单位名称不能体现单位所在地者,在邮政编码前给出单位所在地.排序应在投稿前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改动.如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以及所有作者亲笔签名的署名无异议的书面证明,并重新签署《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论文投送介绍信及授权书》.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附外籍作者亲笔签名同意在该刊发表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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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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