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3982.2018.10.011
老年人健康信息服务主体研究
目的:分析我国老年人健康信息行为及服务需求特征,探讨老年人健康信息服务主体的最佳选择.方法:选择我国东部沿海、中部和西部地区6个城市的50岁以上老年人,采用抽样方法通过问卷调查其健康信息行为与服务需求,线上线下共发放问卷4575份.结果:回收有效问卷3824份.结果显示,老年人对医务人员信任度最高,认为医院是能够提供最佳健康信息服务的机构.较之大中型医院,社区医院在健康信息服务方面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多帮助.老年人最希望能够通过上门服务方式获得健康信息,部分老年人愿意为健康信息服务付费.结论:社区医院应该成为老年人健康信息服务的主体,建议明确将健康信息服务纳入社区医院的工作职责,相关费用纳入医保负担范围.
社区医院、老年人、健康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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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61.7;R193(个人卫生)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3CTQ007;国家博士后面上项目一等资助2015M572676
2019-06-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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