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60/j:issn:1009-9158.2004.02.002
加强临床实验室与临床的交流建立全面质量管理体系
@@ 质量管理是临床实验室管理的核心,是实验室生存发展的前提,特别是2002年我国出台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明确指出"举证倒置",这对提高临床实验室质量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验室检查是临床诊疗工作中一个基本环节,其工作质量要靠临床医护人员和检验人员共同努力来保证.广大医护人员有必要了解临床实验室的工作程序,并与检验医师与技术人员一起,加强检验与临床交流与合作,共同建立完善的临床实验室全面质量管理体系.
临床实验室、交流与合作、全面质量管理体系、control system、in order、医护人员、实验室检查、管理的核心、诉讼证据、生存发展、临床诊疗、举证倒置、检验医师、检验人员、技术人员、基本环节、工作质量、工作程序、强检验、民事
27
R446(诊断学)
2004-04-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6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