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60/cma.j.issn.0376-2491.2017.19.001
国家限制类医疗技术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管理规范及临床应用质量控制指标解读
一、《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管理规范(2017年版)》出台的法律依据和政策背景
为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法律精神,符合1998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颁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的要求,从国家层面进行了医疗技术管理改革,特别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明确提出《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5版)》,目的是对限制类医疗技术非行政许可审批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措施,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国家、医疗技术、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管理规范、临床应用、质量控制指标、医疗机构、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许可审批、行政许可、管理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行政审批制度、执业医师法、准入审批、执业范围、政策背景、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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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81;R73
2017-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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