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60/cma.j.issn.0376-2491.2016.16.003
浙江省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实践
基于《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中提出的“3+2”助理全科医师培养模式,浙江省出台《浙江省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试行)》及《浙江省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开启了全国助理全科医师培养的先河.
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师、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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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7;R-05;R05
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2015KYB237
2016-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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