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877/cma.j.issn.2095-2007.2014.02.001
重视弱视诊断与治疗观念的更新
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或者有器质性改变及屈光异常,但与其病变不相适应的视力下降和不断矫正或矫正视力低于0.9者均称为弱视。近年来,随着医学研究的不断发展,弱视的定义及诊断方法发生了变化,除了强调视力标准需要考虑年龄因素外,更加强调弱视发生的危险因素。国外大量针对弱视治疗的多中心随机对照研究,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并为规范临床弱视治疗提供参考。笔者就弱视的定义、诊断及治疗进行分析和评论,以利于规范临床弱视的治疗。
弱视、诊断、治疗
TP3;R77
2014-08-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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