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60/cma.j.issn.0412-4081.2016.07.005
科学分析干眼的症状与体征
2007年国际干眼工作小组(International Dry Eye Workshop,DEWS)对干眼的定义、分类及诊断进行了详细综述,为近年来干眼的深入研究奠定了基础.在过去的8年时间里,部分学者通过研究,对既往干眼认识方面的误区提出了挑战,其中有关干眼的症状与体征及其相互关系问题尤为突出,成为焦点话题.一、干眼是“症状性疾病”,没有症状是否可以诊断干眼干眼是一种常见的眼表疾病,全球5%~34%人口罹患此病.随年龄的增加,患病率呈上升趋势.干眼明显降低了患者的生活质量”1-6”.2007年DEWS将干眼定义为一种受多种因素影响的泪膜和眼表疾病,该病的症状包括眼部不适感、视力受限、泪膜不稳定及潜在眼表损伤,同时也表现为泪膜渗透压增高和眼表的炎性反应”7”.基于此,临床工作中多数医师将干眼的症状作为诊断干眼的必要条件,这也体现在我国《干眼临床诊疗专家共识(2013年)》”8”中,即我国干眼的诊断标准:(1)有干燥感、异物感、烧灼感、疲劳感、不适感、视力波动等主观症状之一和泪膜破裂时间≤5 s或schirmer Ⅰ试验(无表面麻醉)≤5 mm/s.诊断干眼,症状性指标是必需的条件.这个标准在规范我国干眼诊断、避免不合理用药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大量干眼临床研究的开展,已有文献报道在干眼患者中有症状者不足60%”9”;Sullivan”10”认为在干眼的诊断中,有无症状并非是决定性因素.因此,眼科医师在临床工作中应科学地分析干眼的症状与体征,提倡干眼的早期诊断、早期预防,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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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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