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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760/cma.j.issn.0412-4081.2011.02.003

正常眼压型青光眼与高眼压型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是否为同一类型疾病

引用
基于临床考虑,在《我国原发性青光眼诊断和治疗专家共识》中,将正常眼压型青光眼与高眼压型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同归类为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归属于一类疾病的两个亚型,分界点在于眼压是在正常范围还是高于21 mm Hg(1 mm Hg=0.133 kPa)。但是正常眼压型青光眼与高眼压型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是否应属同一类型疾病,眼科界争议已久,迄今尚无定论。已有多项研究结果显示两者的发病机制、临床特征、进展危险因素及治疗方法均有差异。因此,提出将NTG从POAG类型中分离出来的观点,以利于今后制定个体化的治疗和随诊方案,希望能与同行探讨。

青光眼、开角型、高眼压

47

R775.2(眼科学)

2011-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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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4081

11-2142/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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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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