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60/j:issn:0412-4081.2005.01.003
论对数视力表与五分记录法
为探讨对数视力表和5分记录法的科学性,将制作的一个10倍于4.0分的视标,置于眼前0.5m处,即为2.0分(1000′=16.67°视角);移至眼前0.05 m处,即为1.0分(10000′=166.7°视角);与用手动记录为2.0分和光感记录为1.0分的5分记录法比较更科学,从理论上完善了5分记录的标准视标.由我国创制的对数视力表与5分记录法均具有各自的特点和优点.
视敏度、视力测定法、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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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7;TS9
2005-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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