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60/cma.j.cn511434-20220414-00215
双眼视网膜母细胞瘤不同治疗方法与高危病理因素的关系分析
目的:观察双眼视网膜母细胞瘤(RB)不同治疗方法与高危病理因素(HHF)的关系。方法:回顾性系列病例研究。1999年至2018年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眼科经病理学检查确诊的双眼RB患儿73例73只眼纳入研究。其中,男性50例(68.5%,50/73),男性23例(31.5%,23/73 );有家族遗传史11例。首次确诊年龄(14.8±15.6)个月;首次干预时间(3.97±4.74)个月。按照眼内RB国际分期分级标准,73只眼中分期为C、D、E期者分别为2 (2.7%,2/73)、15 (20.5%,15/73)、56 (76.7%,56/73)只眼。全身麻醉下应用广角数码儿童视网膜成像系统行双眼检查。根据临床表现及影像学检查结果首次治疗行眼球摘除或保眼治疗,包括全身化学药物治疗(以下简称为化疗)联合眼动脉内化疗(IAC )、玻璃体腔注射化疗药物、冷冻、激光光凝、经瞳孔温热疗法、放射治疗等局部治疗。保眼治疗失败后行眼球摘除手术。摘除的眼球标本制作成切片,眼病理医生阅片并评判是否存在HHF。变量间比较采用
t检验;不同治疗方式的HHF发生率及其他分类变量比较采用
χ2检验。
结果:73只眼中,首次治疗为眼球摘除者21只眼(28.8%,21/73 );保眼治疗者52只眼(71.2%,52/73 )。眼球摘除后,复发转移9例(12.3%,9/73),其中死亡7例(9.6%,7/73)。有复发转移者、无复发转移者干预时间分别为(7.4±7.3)、(3.5±4.1 )个月;复发转移者首次干预时间显著晚于无复发转移者,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t=-1.561,
P=0.154 )。病理学检查结果提示,存在HHF者26只眼(35.6%,26/73 ),其中D、E期分别为4 (26.7%,15/26)、22 (39.3%,22/56)只眼。眼球摘除前接受其他治疗者,眼球摘除后HHF发生率均低于未接受相应治疗者,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χ2=1.852、0.074、0.000、1.007、0.007、2.729,
P>0.05)。26只眼中,全身化疗联合、未联合IAC分别为5 (83.3%,5/6 )、21 (31.3%,21/67)只眼,HHF发生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2=4.422,
P=0.035)。
结论:眼球摘除前接受IAC保眼治疗对HHF有明显影响。
视网膜母细胞瘤、眼球摘除术、药物疗法,联合、高危病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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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Z191100007619041;Beijing Municip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mmissionZ191100007619041
2023-05-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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