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的判断主体分析
本文从自然属性和法律属性两个角度出发,采用图表、中外对比研究的方法,论证消费者和设计师作为判断主体的优缺点,最终得出虚拟的“一般消费者”的判断主体是更适当可行的主体,并论述了判断主体在适用新法时的认知水平.
外观设计、判断主体、一般消费者
D923.42;F27;TP391.41
2015-1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78-79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外观设计、判断主体、一般消费者
D923.42;F27;TP391.41
2015-1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78-79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