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姓名的商品化权——从“朗朗LANGLANG”到“Angelababy”
据报载,因认为广东省自然人肖志夫在演出等服务上申请注册的“朗朗LANGLANG”商标侵犯了其在先姓名权,钢琴家郎朗对该商标提出争议.在商评委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撤销后,肖志夫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日前,法院一审判决维持了商评委被诉裁定.
2014-12-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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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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