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理标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桂林为例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时代,各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对人类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破坏也是显著的.为了维护人类文化的多样性,世界各国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方面已达成共识,但就如何以法律的手段,以及能否适用知识产权法对其进行保护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以桂林市近年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和以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实践为例,探讨运用现有地理标志这一知识产权模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既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
2014-12-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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