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两广告语被判虚假宣传
近日,继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定加多宝虚假宣传后,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再就加多宝两虚假宣传案宣判.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两纸判决书分别指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及“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两广告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虚假宣传,判令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删除和撤换包含相关广告语的产品包装和广告,要求加多宝在主流媒体上公开发表声明以消除负面影响,并共计赔偿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80余万元.这是继2012年商标案、2013年广州改名案之后,王老吉的又一次成功维权.
2014-09-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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