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走向市场经济的标记
1984年经济日报开设了法治专版,我从一开始就编这个当时还很新鲜的版面,那时候只是报道一些刑法和民法方面的东西.1985年一个偶然的机会采写了红梅电视机商标案,从此和商标结了缘,商标成了我生活中的重要内容、生命中的一部分.红梅商标的案情很简单,无锡电视机厂生产的电视机命名为”红梅牌”,不料这个商标已经被武汉一家天线厂注册,经过谈判,天线厂愿意转让,但是价格电视机厂不能接受,最后电视机改成了”虹美”牌.要是在今天,那个价格根本不算回事儿,而改为”虹美”,”虹美”天线厂也不会答应,当时也就稀里糊涂了结了一场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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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3(中国法律)
2012-1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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