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现状分析
一、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基本情况和特点(一)管辖:地区选择的利益权衡根据我国管辖制度的规定,侵权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由于我国各地方法院对驰名商标认定的标准不同,并且地方法院对外省涉案商标也往往缺少了解,故当事人选择管辖法院的过程不仅是程序法的适用结果,更多是对认定结果的利益权衡.这就出现了驰名商标认定比例分布不均衡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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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3(中国法律)
2012-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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