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商标管理(下)——北洋政府时期
(接上期)这里所称的国民政府时期商标管理,是指1925年9月至1949年9月之间的24年.国民政府的商标注册管理,为何要从1925年9月开始?因为这里是以国民政府于1 925年9月在广东省正式对外颁布《商标条例》,对厂商使用商标进行注册管理开始.国民政府在管理商标期间,同样对外颁布过很多商标管理的法规.另外,在国民政府执政期间,也同样存在着一些地方性商标注册、管理的现象.如汪伪政府、伪满政府等,都办理过多年商标注册及对注册商标进行管理.下面将整个国民政府时期的商标管理,向读者作一简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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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3.2(企业经济)
2012-05-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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