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劲酒“案看商标审查标准
一、”中国劲酒”商标案争议始末”中国劲酒”商标是由劲牌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33类上注册的4953026号商标.劲牌有限公司以生产”劲”牌保健酒知名于我国酒类行业,是全国酿酒工业十强企业之一.1988年,劲牌有限公司生产”劲”酒因出口至国外,产品命名为”中国劲酒”,意指来自中国的”劲”酒.劲牌有限公司于1998年委托设计公司设计”中国劲酒”标识,并将其全面使用于产品包装及宣传资料上,并持续使用至今.但是,商标局对于该标识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理由是该申请商标含有我国国名,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商标评审委员会也对此理由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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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26.82(中国工业经济)
2012-05-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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