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使用字号与注册商标冲突构成侵权
@@ 案情介绍本案中原告赵西风所有的文字注册商标”唐宫”系从临汾市唐宫酒楼受让取得,该商标于2000年9月7日获得商标局核准,核定类别为第42类,包括提供食宿旅馆、餐厅、饭店、汽车旅馆、酒吧、流动饮食供应、茶馆,注册有效期限为2000年9月7日至2010年9月6日.
字号、注册商标、冲突构成、有效期限、汽车旅馆、临汾市、原告、饮食、文字、受让、流动、酒楼、酒吧、供应、饭店、茶馆、餐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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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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