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代理人可否单方撤回授权
@@ 案情摘要2004年,深圳某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器公司)委托北京某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标代理所),向国家商标局办理A商标的注册申请.2007年初,电器公司突然获知A商标被刊登了驳回通知送达公告.为了维护商标的权利,电器公司准备将驳回通知书原件取回,以便提交复审申请.可是在办理领取手续的时候被告知A商标属于代理申请,必须由商标代理所亲自来领取.
被代理人、商标、电器、注册申请、通知书、维护、送达、深圳、权利、取手、国家、公告、复审、被告、北京、案情
D92;D91
2007-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