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OSS”商标异议复审案例点评——兼谈商标评审法律文书的写作
@@ 案情简介申请人A.T.克罗斯公司因”CROSS”商标(以下称被异议商标)异议一案,不服商标局异议裁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申请复审.商评委依法受理,并将申请书副本送交被申请人上海纵横电子公司.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答辩到案.依据<商标评审规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商评委组成合议组依法进行了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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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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