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穆郎玛”奶糖混迹”阿尔卑斯”
@@ ”阿尔卑斯”奶糖是颇受市场青睐的糖果,其特有的商标和装潢为消费者所熟识.然而,近来市场上却出现了一种与”阿尔卑斯”奶糖的商标和装潢极其相似的糖果产品,”阿尔卑斯”奶糖把侵权产品和商标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侵权者赔偿100万元.然而,侵权者不履行义务,法院强制执行,用拍卖商标所得支付执行款.这一做法在上海市法院执行工作中尚属首次,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奶糖、阿尔卑斯、商标、侵权、法院判决、装潢、执行工作、糖果、市场、强制执行、履行义务、产品、消费者、上海市、赔偿、拍卖、法庭
TS2;R24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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