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超市服务不属于第35类
@@ 近期,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文,反映该省”在商标注册和管理中,针对服务分类第35类是否包括商场、超市服务存在认识上的分歧,并导致一些商标侵权行为也难以认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在对该省的批复中认为,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35类的服务项目不包括”商品的批发、零售”,”商场、超市的服务不属于该类的内容”.
商场、超市、服务项目、工商行政管理、商标注册、商标侵权行为、商品、国家、国际分类、服务分类、四川省、管理局、批复、批发、零售、分歧
D92;D9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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