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撤销不正当使用注册商标制度
@@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酝酿对商标法做进一步修改.借此机会,本人想就建立撤销不正当使用注册商标制度提出设想,供立法者参考.所谓撤销不正当使用注册商标,是指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注册人或专用权人),因不正当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从而使自己的产品或服务与他人相关的产品或服务发生混淆,造成对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妨害或者对消费者利益的损害,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人都可以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请求,相关商标主管机关,依法律规定,做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
撤销、注册商标专用权、消费者利益、主管机关、商标制度、服务、法律规定、产品、商标法、立法者、损害
D92(中国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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