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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3-3882.2010.05.005

“误读”与新义——经学文本诠释刍议

引用
中国的文本诠释学产生于战国时期。从文本诠释的内容、性质和体例看,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义理诠释学,一般称为"传"。另一类是语言诠释学,一般称为"训诂"或"诂训"。传的特点是"解说经义","并经文所未言者而引申之","多离经"。诂训的特点是"第就经文所言者而诠释之",追求文本原貌、原义。但是,在文本诠释的历史实践中,传往往离不开训诂,训诂也离不开传。"传"的内容在西方诠释学中又称作"误读"。我们借用"误读"的概念只是为了吸收西方文本诠释中的合理成分,并不是同意放弃追求文本原貌、原义的真理性原则。在中国文化史上,"误读"是创建新义理的一种方式,也是为汉语增加新质要素的一种方式。"误读"源于春秋战国间"断章取义"、"以意逆志"、"诗无达诂"的文本阅读诠释理论,是一种理论创新、语言创新的手段。"误读"在易学发展史上,尤其《易经》与《易传》的关系上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有着突出的解释力。

易经、易传、误读

B221(先秦哲学(~前220年))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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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3882

37-1191/C

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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