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4705.2015.02.035
论“权利用尽”在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中的适用——由案情一致判决迥异谈起
不同知识产权类型“权利用尽”原则的内涵不相同,这一原则不能自动适用于植物新品种权领域.我国植物新品种权侵权纠纷现阶段缺乏适用“权利用尽”原则的法律依据和现实条件,但该领域引入“权利用尽”原则是必然的发展趋势.
植物新品种权、权利用尽、适用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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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中国法律)
2015-04-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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