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9923.2008.02.010
对"《淮南子》律数"的思考
<淮南子>首先提出了"置一而十一三之为积分"的首律黄钟大数和十二律的律数,受到历代学者的关注.关于其"律制"问题一直是一个"谜",学者们为此也产生了不同的看法.本文通过论证,认为<淮南子>不属于五度相生律、纯律和十二平均律这三种律制,但属于"三分损益律"的范畴,<淮南子>的律数是采用了不严格的四舍五入的方法而得.
《淮南子》、律数、三分损益律、纯律、十二平均律
J613.4(音乐技术理论与方法)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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