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9923.2002.02.008
试论我国少数民族题材的筝曲创作
@@ 一、古筝艺术传统的延伸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筝就盛行于黄河上游的陕西、甘肃一带,史称"秦筝".历经两汉、魏晋、隋唐,再经宋、元,直至明清,在两千多年漫长的岁月中,古筝艺术遍及黄河中、下游、岭南及东南沿海的浙、粤等各地.由于不同地域的自然、人文环境及语言、时尚的差异,尤其是受到与之共生的民歌、戏曲、说唱和其它器乐艺术的不同影响,加之众多民间艺术家传承关系和个人作用的殊异等因素,到了近代,在南北古筝的不同风格流派中,历史地形成了河南、山东、武林(杭州)、潮州和客家等五大宗系,共同展示了作为"华夏正声"传统音乐的风貌.
民族题材、古筝艺术、民间艺术家、战国时期、艺术传统、人文环境、黄河上游、个人作用、风格流派、东南沿海、传承关系、不同地域、语言、音乐、下游、戏曲、魏晋、说唱、时尚、陕西
J6(音乐)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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