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4645.2015.04.025
病死猪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长效应对机制
我国颁布了各项处理畜禽废弃物污染的政策法规,但无害化处理仍处于初期阶段。要通过加快地方立法、强化领导、分工协作、建立健全畜牧兽医支撑体系、完善市场准入、整治优化养猪环境、加大财政投入、布局和配套无害化处理设施及全面落实监管与责任考核来建立政府主导的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要坚持普法教育、实行检举告发制度和建立执法联动以确保严厉打击随意抛弃、非法贩卖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以“主动参与、自我监督”实行养猪场(户)无害化处理的主体责任长效机制;将无害化处理纳入保险范畴,积极推行政策性养猪保险长效机制;并因地制宜,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实施病死猪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S851.2+3(动物医学(兽医学))
2015-05-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63-6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