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4466.2015.05.023
安徽实施棉花价格补贴政策的探讨与建议
2014年元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其中在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中,提出了“继续坚持市场定价原则,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切实保证农民收益”的指导性意见。2014年4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启动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发布棉花目标价格为每吨19800元。11月4日,内地棉花补贴政策确定,即内地补贴范围为山东、湖北、湖南、河北、江苏、安徽、河南、江西和甘肃9省,2014年度补贴标准为2000元/吨,以后年度的补贴标准以新疆补贴额的60%为依据,上限不超过2000元/吨。安徽省纤维检验局针对国家棉花临时收储政策调整、目标价格改革试点、产业结构调整的新形势,就国家政策调整对安徽省棉花产业的影响以及如何落实国家对棉花生产者给予补贴的课题,组成课题组,先后到安庆望江、芜湖无为、宣城水阳等地与棉花加工企业、棉农进行座谈,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取得了第一手资料。对调研情况进行了分析,对如何实施棉花价格补贴,调整棉花产业结构,提高安徽省棉花质量,形成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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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1;F83
2015-04-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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