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4466.2013.19.006
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必须完善制度和规范行为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从法律上赋予了纤检机构行政执法职能,因此,纤检机构有职责、有义务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回顾近几年巴州纤维检验所行政执法工作,笔者有如下体会和认识.
建立完善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为了规范纤维质量执法行为,我所着眼于行政执法工作正规化运作,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执法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一是以执法程序为索引,建立了案件登记、案件主办、案件审理、案件评查、文书票据化管理、罚没物品管理等为主线的执法管理制度,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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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63
2013-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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