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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1-4466.2005.05.002

棉花以次充好违法行为的法律特征

引用
@@ 棉花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质量的棉花冒充高等级质量的棉花,亦即以质量次冒充质量好.按现行的棉花标准规定,棉花质量主要包括品级、长度、马克隆值等.<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严禁在棉花收购、加工、销售、承储等经营活动中以次充好;第三十条对棉花经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严重的质量违法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根据违法情节和数额的不同,既有没收、罚款等行政处罚,也可能因情节严重、数额较大构成刑事犯罪而处以刑罚.如此重大的法律责任堪称棉花质量案件的顶级罚责.其中,对掺杂掺假、以假充真的认定比较简单,也不易发生理解上的歧义,但在对以次充好的认定上,审理中往往分歧较大.

棉花质量、违法行为、等级质量、质量监督、行政处罚、刑事犯罪、数额较大、棉花收购、棉花经营、棉花标准、马克隆值、经营活动、管理条例、法律责任、处罚措施、掺杂、掺假、刑罚、销售、生理

D9(法律)

2007-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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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72/T

2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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