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宗教工作法治化取得的成绩与未来展望
以法治的方式管理宗教事务,是我党开展宗教工作的一贯主张.1931年《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中就有“保护信教自由”的条款.新中国成立后的1954年宪法,直至1982年宪法三十六条奠定了宗教工作法治化的法制基础.改革开放以来,“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成为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宗教工作逐渐纳入法治化轨道.2004年国务院颁行《宗教事务条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不断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取得显著成效,因此,在2016年4月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充分肯定,“宗教工作法治化明显加强.”这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些年来宗教工作法治化成绩的肯定.
国家社科基金2017年重大项目《宗教工作法治化研究》17ZDC149
2019-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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