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中国经验
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处理宗教问题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也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宪法的这些规定,既保障公民信仰宗教的权利,也保障公民不信仰宗教的权利,符合国情、切合教情,为全面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提供了根本依据.
2018-09-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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