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教敛财者应当休矣
针对借教敛财问题,继2012年国家宗教局等十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问题的意见》(国宗发”2012”41号,以下简称“十部门文件”)之后,2015年4月1日,国家宗教局又联合中央统战部、公安部、住建部、国家旅游局、国家文物局等六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整治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等借教敛财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国宗发”2015” 32号,以下简称《通知》),开展对违法违规乱设功德箱的专项整治.这是贯彻落实十部门文件的延续,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宗教界、广大信教群众和游客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宗教秩序,依法对佛道教寺观进行规范化管理,推动佛教、道教健康发展;同时,也是为了加大力度依法惩治借教敛财行径,匡正时弊,净化社会风气,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15-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