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别人先要自我反省评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2013年国际宗教自由报告》
4月30日,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发表《2013年国际宗教自由报告》,再次以"国际宗教警察"自居,打着维护"宗教自由"旗号,将"美国标准"等同于"国际标准",对其他国家的宗教状况指手画脚、妄加评论.《报告》继续歪曲中国的宗教政策、抹黑中国的宗教现状,再次将中国列为"特别关注国",充满了傲慢和偏见,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这里对该报告做一个评析,以正视听.
一、 《报告》再次将中国列为"特别关注国",指责中国侵犯宗教信仰自由,是违背事实的主观臆断.
该《报告》多处对中国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进行指责和攻击,殊不知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国际通行的准则.《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8条第1款强调"人人有权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同时,第3款也明确指出"表示自己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仅只受法律所规定的以及为保障公共安全、秩序、卫生或道德、或他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所必需的限制",而且指出"任何鼓吹民族、种族或宗教仇恨的主张,构成煽动、歧视、敌视或强暴者,应以法律加以制止".
2013-07-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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