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行政许可法》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已具备坚实基础
@@ 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为贯彻<行政许可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997年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按照这一基本治国方略,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等各个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我国的法律体系逐步完善,并先后签署和加入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公约;宪法和基本法律得到了广泛宣传,公民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意识不断增强;各级政府部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这为贯彻<行政许可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行政许可法、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法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依法治国方略、社会环境、国际公约、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儿童权利公约、能力和水平、党的十五大、制度、执法、政府部门、有法可依、依法行政、依法决策
B97;B91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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