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和加拿大铁路法律制度建设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1-683X.2006.05.014

日本和加拿大铁路法律制度建设

引用
日本和加拿大法律体系分别以成文法和判例法为特征.两国铁路法律法规在铁路改革发展的每一历史阶段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日本表现为铁路改革法律先行,对承担公共事务的组织实行独立行政法人制度,在法律上仍为公法人,在管理上有更大的自主权,在考核上实行事后绩效评估.在加拿大表现为通过法律明确界定政府各部门的监管权限,设立运输部、交通署和交通委员会分别承担铁路安全监管、经济监管和事故调查工作.借鉴两国经验,要围绕加强运输安全保护、规范铁路行业管理等重点问题进一步加快我国铁路立法进程;考虑我国铁路的公益性,探索适合我国铁路行业特性的法律制度;抓住运输安全监管、建设市场监管、运输市场准入等问题,进行符合我国铁路实际的政府监管制度建设.

日本、加拿大、铁路、法律、法规、政府、监管

D63;F83

2006-07-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54-5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铁路

1001-683X

11-2702/U

2006,(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