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994/zgtdkx.20221214.123915
公共役权视角下耕地管制的法权基础与制度完善
研究目的:探究耕地保护中公权力对土地权利进行限制的法权基础与耕地保护立法中完善公权管制的路径.研究方法:演绎推理.研究结果:公共役权构成耕地管制的权力依据,亦为土地权利人因受此种限制而获得相应补偿提供支撑.耕地上负担由土地物权和公共役权组成的公私二元权利(力)结构.当前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存在管制目的的片面性、管制方式的单一性和管制链条的残缺性等问题,急需在耕地保护相关立法中予以完善.研究结论:耕地保护立法应遵循公共役权的法权逻辑,平衡公权与私权的关系,将管制对象由耕地用途扩及质量,明确管制的边界,由单一管制转向激励性管制,建立公平合理的耕地保护补偿原则和灵活多元的补偿方式,完善管制链条.
土地法学、耕地保护、用途管制、公共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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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3(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CFX040
2023-04-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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