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708/j.cnki.cn11-2640.2015.03.006
城镇化背景下坟地复垦的法律规制研究
研究目的:从殡葬管理、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等实定法的角度,分析对于占用耕地的坟地处理方式,以明确何种坟地可以被复垦。研究方法:实证法,规范分析法。研究结果:依据1997年的《殡葬管理条例》,对已存在于耕地之上的坟墓处理,需根据建坟时间的不同予以区别对待,民政部门对此有强制执行权,该项权力在《行政强制法》实施后失效;依据《土地管理法》,需区分建坟的时间以及坟主对坟墓有无扩建、重建行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此无行政强制权;依据《城乡规划法》,乡、镇人民政府只能处理乡村规划制定后所建坟墓,并依据该法第65条的规定行使强制执行权。从时间效力的角度来看,限期改正、限期拆除决定为行政处罚,只要坟墓持续存在,其行为就没有终了,拆除决定不违反处罚时效。研究结论:对于占用耕地的坟地,行政机关应根据其修建的年代分类处理并选择性复垦。
土地法学、坟地复垦、规范分析、法律规制
F301.21(农业经济理论)
2015-04-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4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