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5800.2013.21.029
中国的企业能够承担起“创新主体”之重任吗?①
本文结合创新主体的内涵,对现阶段我国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进行了分析,并对其面临的主要障碍进行了归纳:创新的内动力缺乏、创新的决策权不够、创新的基础能力薄弱。在此基础上,对企业面临的创新环境进行了分析,得出结论:要使企业真正承担起创新主体之重任,应采取支持与施压相结合、优化科技管理体制、发挥综合性研究院作用等措施。
企业、创新主体、创新环境
F270.7(企业经济)
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青年科技基金项目“省级科研院所战略研究中心发展模式研究--以重庆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为例”;国家科技部横向课题“地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典型案例研究”。
2013-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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