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反垄断法框架下我国行业协会垄断行为的规制
我国的<反垄断法>恰恰是一方面承认了行业协会的正面功能,另一方面又用两个两款对它进行规制,体现了疏与堵的结合,具有极大的进步性.但同时,我国<反垄断法>时行业协会垄断行为的规制也存在诸多疏漏,如行业协会范围不清,责任形式单一,垄断情形规定过少等.这些都有待在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中予以弥补.
行业协会、垄断行为、反垄断法
D922.29(中国法律)
2010-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280-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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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垄断行为、反垄断法
D922.29(中国法律)
2010-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280-281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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