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认识与评价
本文通过对中国传统的四要件的犯罪构成理论的分析,说明这种四要件理论的行政性太大,行政的宗旨是效率,而不是司法所追求的正义,所以四要件理论需要改进,从而得出犯罪构成即定罪的过程应该是在控辩审三方的共同参与下,在程序性的互动过程中达成的结论,并通过保留被告人的辩护权来维护司法的公平正义.
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行政性、控辩审三方辩护权
D924.1(中国法律)
2009-06-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31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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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行政性、控辩审三方辩护权
D924.1(中国法律)
2009-06-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314-314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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