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机构与行业协会之间关于行业垄断权力的协调问题探究
我国反垄断执法是由反垄断委员会、商务部、工商局、发改委和行业协会共同进行.但是,这其中的权力冲突的协调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从行政执法机构与行业协会之间的协调角度,行政执法机构从实体法的规定反垄断,行业协会对于本行业的产业问题会做出相应的决策,这种情形下,就会出现冲突,对于此类问题的解决我国应当借鉴美国的司法模式,因为这种模式最公平、最客观,也有利于协调解决这些权力冲突.
执法机构、行业协会、司法模式
D922.294;F244.2;F062.1
2009-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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