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之探析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上涨,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审判实践中屡见不鲜.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产权登记与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关系.我国<物权法>实施后,不动产物权变动与其原因行为的区分原则在立法上得以确立,关于产权登记与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关系的各种争论应该尘埃落定.二是对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理解与适用.笔者认为,从鼓励交易、维护市场秩序的立法本意出发,并不是所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一律无效,只有违反效力性规范的合同才认定无效.
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区分原则、强制性规定
D923.6(中国法律)
2009-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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