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4556.2015.05.031
浅析村级动物防疫中补免、二免工作
我国动物防疫工作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实施的。根据《动物防疫法》第一条:制定本法是“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因此,动物防疫是贯彻养殖业“预防为主、防重于治”方针的主要措施。而提高动物防疫质量,努力消除防疫空白点的主要措施便是动物防疫之补免、二免。
2015-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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