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化”裁判文书是时代选择
江苏泰兴法院王云法官这份充满才情的裁判文书虽然得到媒体推崇和公众认可,但在法律界内部却引发了分歧,有的法律人(甚至是大部分)认为,充满情感的裁判文书不够专业,是居委会大妈的水平,法官则大多选择沉默.法律界的担忧并非没有道理.第一,效果待定.这种分歧在于:诗意判决书是化解纠纷的抚慰剂,还是成为激惹矛盾的催化剂,很难判断和评估.第二,裁判文书能否成为法官个人展示台?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裁判文书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不能有个人情绪的表露,“本院认为”不是“本人认为”或“本官认为”,法官个人喜好不应夹杂其中.
2018-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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